旅級指揮架構

軍事戰略構想

防衛固守、重層嚇阻

防衛作戰構想

戰力防護、濱海決勝、灘岸殲敵

成功嚇阻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

能力、可信度、溝通

防衛作戰時期階段劃分

經常戰備、防衛作戰兩時期戰備整備、應急作戰、全面作戰三階段

防衛作戰總指導

拒敵於彼岸、擊敵於海上、毀敵於水際、殲敵於陣內

(濱海決勝)濱海距離

距岸100公里

(灘岸殲敵)泊地距離

距岸40公里

灘岸殲敵劃分

聯合泊地攻擊、聯合舟波攻擊、灘岸火殲

國軍作戰區

北、中、南、花東、澎湖等五大戰區

軍團指揮官

掌管地區內陸軍部隊

作戰區指揮官

掌管地區內全軍部隊

陸軍部隊區分

1戰鬥部隊-步兵、裝甲兵、航空兵2戰鬥支援部隊-砲兵、工兵、通資電部隊、化學兵、憲兵部隊、政戰專業部隊3勤務支援部隊-補給部隊、保修部隊、運輸部隊、衛生部隊、彈藥部隊

砲兵支援方式(意涵)

1直接支援 (對單一部隊實施支援(建制),下令直接給1B用,其他營不能用!)2一般支援 (對多個部隊實施支援(建制),各營要火力,砲兵營可以按重要順序給予支援)3增援 (跨單位的火力支援)4一般支援並增援(對建制單位火力支援外,也支援其他單位)

指揮關係(意涵)

1建制:以列入編制表內,具有固定隸屬關係者2編配:依命令將人員派置於另一單位編組及指揮系統下,而產生完整之責任關係者(包含獎懲責任)。(任務完成後歸還原單位)3配屬:將人員派置於另一單位暫時指揮下,除人事陞調及會計責任外,餘均視同建制。(後勤由受支援單位處理)4作戰管制:將人員置於另一單位暫時指揮,僅負情報與作戰行動之指揮責任,其餘業務仍歸原屬上級負責。(後勤自己處理)

特遣隊編成條件

1裝甲、步兵單位互編2編成後戰鬥單位數量不能少於原編制數

攻擊、防禦我軍砲兵火力可達位置分布

攻擊:2/3在敵;1/3在我(依攻擊發起線為基準)防禦:1/3在敵(主陣地帶向警戒遲滯地區延伸);2/3在我(主陣地帶向後方地區延伸)

作戰層級

戰略:旅級;戰術:營級;戰鬥:連級

統制線

統制線為掌握部隊攻擊進展,使行動互取協調,便於應變而設置,部隊到達時,母需停滯,惟須立即向上級報告。

攻擊發起線

1(功能)為規定部隊按指定之時間與順序,通過該線發起攻擊,以協調攻擊部隊之前進。2(選定)攻擊發起線之指定,需便於火力協調、易於識別、概與攻擊方向垂直。

我國軍事結構的主要法源

國防法、國防組織法

國防業務區分哪三個系統

1軍政:軍政副部長2軍令:參謀總長(下達命令,不直接參與指揮)3軍備:軍備副部長

旅級以上指揮所區分

主指揮所、後方指揮所、機動指揮所、預備指揮所

營級指揮所區分

營(機動)指揮所、觀測所

各級主指揮所開設中心

1作戰區(防衛部):作戰中心、情報中心、人事中心、後勤中心、通資電中心2地區指揮部、旅級:作情中心、勤務支援中心、通訊中心3群、守備大隊、營級:作戰中心(包含火協、政戰)、通訊中心、空管台

指揮所選定考慮事項

1便於指揮與掌握,並肆應戰況之推移,且能避免敵砲火之直接危害。2與上、下級及友軍連絡容易。3進出、變換容易,且有足夠之疏散空間。4利於警戒、掩蔽、隱蔽、防空、防核生化及防電子偵蒐。5各種通信、資訊設施容易建立。

指揮所開設原則

1作戰部門、通信官建議概略位置2確定位置後,由人事部門負責開設

情報來源

上級、第一線部隊、友軍、民眾

聯合兵種戰術運用原則

掌握主動、機動造勢、縱深同步、拘打配合、速決殲敵

四角註記要領

任務:按何人、何時、何地、何事、為何,五何要領記述。任務編組:以軍隊符號或文字標註執行本次作戰任務之部隊編組。作戰構想:按目的、兵力、時間、地點、手段順序記述。附記:標記與作戰有關之事項。

防衛作戰特性(意涵)

被動性:敵不動,我不動獨立性:四面環海,封島後無人可幫總體性:陸、海、空、通資電四軍含全體動員人民速決性:本島資源補給亦不易,亦須速決殲敵殲滅性:島嶼四面環海,敵我雙方均為背水作戰,任何一方失敗絕無退路,必遭對方殲滅。

敵登陸作戰特性(內涵)

1主動性:敵可自由選擇最有利登(著)陸之天氣、時間、地區,惟敵一旦進入泊地,將暴露其兵力、企圖,敵將喪失主動性,而有利我選擇主動決戰時空。2複雜性:登陸作戰計畫,範圍較廣泛複雜,須長期整備以免失利。3依賴性:須依賴氣象、海象及海、空軍之支援火力,始能確保登陸成功。4多元性:敵登陸作戰可運用正規與非正規方式登陸,多元性遂行作戰5鈍重性:就計畫作為、部隊指揮及後勤整備而言,登陸作戰較一般陸上作戰更具鈍重性。6分離性:敵軍突擊登陸作戰初期,呈現兵力前後、左右分離狀態,統合戰力難以發揮,易遭各個擊破。

反登陸戰備整備一般原則

計畫作為、戰力整備、動員整備、臨戰訓練、戰備部署、戰場經營、戰力保存

戰場經營

乃依據作戰構想,為預想之作戰塑造有利之作戰環境,以增強戰力並殲滅敵於所望地區。

反登陸作戰計畫修正時機

1依既定期程修訂。2軍隊編裝革新或武器裝備更新時。3戰法、戰鬥型態改變時。4敵情、地形、地物產生變化時。5計畫經演練發現重大缺失時。

攻擊階段性(攻擊階段切換點-攻擊發起線LD)

攻擊準備:集結、接敵運動、分進、展開攻擊實施:攻擊前進、衝鋒與陣內戰、鞏固與整頓、擴張戰果。

攻擊方式區分

突穿、迂迴、包圍、正面攻擊

選定攻擊目標考慮事項

1擊滅後足以左右戰局者2對我危害最打者 (優先)3最易擊滅者

正面攻擊意義

為對敵正面持續加以壓迫之攻擊方式。部屬迅速,接近路線較短,指揮掌握協調容易,利於發揮統合戰力;但不易獲致殲滅效果,且損害較大。

正面攻擊時機

1敵兵力劣勢、疲弱、戰備不周或立足未穩時2以牽制敵人為目的時3擔任正面突破任務時4攻擊末期與敵短兵相接時5狀況條件不容許採取包圍、迂迴攻擊時

突穿意義

係集中戰力於狹小正面,貫穿敵之防禦縱深,分斷敵軍後,攻擊敵之側翼或依席捲導致包圍,予以各個擊滅。

突穿時機

1敵之側翼有依託或過度延伸,不易實施包圍時2敵正面薄弱或已發現其陣地弱點時3地形上利於發揮攻擊統合戰力4時間有限,不容許實施包圍或迂迴時

突穿三階段

造成突破口=>擴大突破口=>奪取最後目標

包圍意義

係以一部於正面拘束敵人,主力指向敵之側背、陣地之間隙或弱點,遮斷其退路及增援,阻絕敵人於戰場或壓迫敵人於地障而殲滅之。

包圍時機

1敵正面兵、火力與障礙較強2敵側翼暴露3我有充分時間與兵力

包圍階段

完成包圍圈=>壓縮包圍圈=>分割擊滅

包圍種類區分

一翼、兩翼、四周、垂直包圍

迂迴意義

係避開敵之防禦正面,遠繞敵陣地之外翼,向其背後快速機動,攻其後方要點或設施,截斷敵退路,摧毀其部署及心理平衡,迫敵放棄陣地或顛倒正面與我決戰。

迂迴時機

1敵正面或側面兵、火力與障礙較強2發現可迫敵放棄已經營之陣地、地形要點,或能切斷敵退路之迂迴目標3具有高度之地、空機動能力與獨立作戰能力4有適宜之迂迴路線,而敵不易察覺或不易應變時5上級有賦予旅迂迴任務時

迂迴階段

迂迴機動=>奪取後方要點=>顛倒正面攻擊

追擊意義

對脫離戰鬥或退卻之敵所行之攻擊行動謂之。其目的在捕捉敗退或企圖脫離戰場之敵軍,予以徹底殲滅。

追擊階段

1戰場追擊:其目的在防止敵脫離戰鬥,並力求捕殲敵人於戰場內。2縱隊追擊:在迅速捕捉已脫離戰鬥而行退卻之敵,通常以縱隊向敵後深遠目標追擊。

追擊目標選定

1戰場追擊:實施戰場追擊時(按照原態勢),宜指向預判敵(上級)收容陣地之直後2縱隊追擊:選擇敵(上級)收容陣地後方,深遠而適當之地形為目標

防禦階段性(防禦起始點-前方警戒部隊接兵開始)

防禦準備:自旅長受領任務起,以迄各防禦地區實施防禦戰鬥前,均屬防禦準備之範圍。防禦實施:係指前方警戒(掩護)部隊遂行前地戰鬥,以迄達成任務。

防禦方式區分

陣地防禦、機動防禦

警戒遲滯地區部隊區分

掩護部隊:能遂行獨立作戰,必要時不惜犧牲。(最重要)警戒部隊(旅級派出):6公里(旅建制火砲涵蓋範圍距離)戰鬥前哨(營級派出):800公尺-2000公尺(營建制火砲涵蓋範圍距離)

陣地防禦意義及目的(多兵守點,少兵機動) <-兵力部屬原則

其目的在確保重要地區或目標,大量殺傷、消耗敵人,挫敗敵人的進攻,未奉上級命令,不得擅自放棄陣地。

陣地防禦時機

1任務要求固守某一地區時2地形有利於我形成天然抵抗線,且能限制敵(尤其機甲部隊)之機動時3敵機動力較我為優時4有餘裕時間編組陣地時5因地形限制或敵空中威脅,不利我機動打擊部隊運動時6防禦地區正面及縱深較小時

陣地防禦地區區分

警戒遲滯地區、主陣地帶、後方地區

逆襲意義及目的(與陣防搭配,不一定執行)

1逆襲為恢復原陣地之攻擊行動2逆襲計畫與防禦計畫同時擬定;通常旅僅假定突破口。詳細之逆襲計畫由預備隊指揮官擬定。3逆襲計畫主以敵軍 可能突破地區 之假定為基礎。

逆襲一般要領

阻止尖端、固守肩部、封鎖底部、打擊腰部

機動防禦目的(少兵守點,多兵機動) <-兵力部屬原則

旨在藉反擊以擊滅敵軍,陷敵進入預想地區,以主力遂行反擊而將其殲滅。

機動防禦時機

1以擊滅敵軍為主要目的時。2防禦地區有充分之縱深, 且地形有利部隊運動與 拘束敵軍時。3機動打擊部隊具有高度之機動力時。4當獲有局部空優或具相當防空戰力時。

機動防禦地區區分

警戒遲滯地區、拘束打擊地區、後方地區

反擊意義(與機防搭配,一定執行)

1對進入預想殲敵地區之敵,所行之主動攻擊行動,主在殲滅敵人2反擊計畫之擬定應以 預想殲敵地區 之假定為基礎

轉進意義

避免在不利狀況下作戰或需轉用兵力於其他方面,而暫時中止戰鬥、迅速脫離戰鬥及遠離敵人之行動。

轉進時機

1依命令需轉用兵力於其他方面2避免在不利狀況下作戰,以保行動之自由3誘敵陷於不利狀況,創造有利態勢4配合友軍行動5縮短後勤支援距離

轉進區分

1脫離戰鬥2退卻

脫離區分

1晝間脫離(逐次抵抗,脫離與退卻劃分界線:上級收容陣地後方)2夜間脫離(一次抵抗,脫離與退卻劃分界線:上級收容陣地前方)

攻擊意義

在主動迫敵決戰而予以殲滅之積極行動。

攻擊目的

在徹底殲滅或擊潰敵軍、奪取重要地形或資源、限制或拘束敵軍等,使其他方面或爾後作戰有利

其他攻擊方式

立即攻擊、威力搜索、滲透攻擊、突擊,襲擊、伏擊、佯攻、出擊、逆襲、反擊、突圍與解圍

攻擊方式選擇考慮因素

任務、地形、可用時間、敵我狀況

選擇重要地形為目標時,應考慮下列事項

(一)能導致包圍殲滅敵軍或迫使放棄陣地(二)能在限定之時間、空間及能力範圍內奪取(三)便於發揮統合戰力(四)可控制敵主要陣地及接近路線之要點(五)易於識別(六)有利於爾後作戰

中間目標之選定要領為何

(一)為達成任務必先奪取者(二)易於發起協同攻擊(三)須藉以掌握與整頓部隊

旅長左右戰局之手段

(一)適時有效集中火力(二)及時投入預備隊(三)親臨第一線領導戰鬥

迂迴攻擊過程

迂迴機動、奪取後方要點、顛倒正面攻擊

追擊的意義

係對脫離戰鬥或退卻之敵所行之攻擊行動

追擊的目的

再捕捉敗退或企圖脫離戰場之敵軍,予以徹底殲滅

何者作為旅逆襲計畫之依據

假定突破口

脫離戰鬥區分

主動脫離、被迫脫離